记者11月29日获悉:省商务厅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,在全省11个市区和韩城市开展2019至2020年度冬春蔬菜储备工作,保障元旦、春节和极端天气下我省蔬菜市场供应,储备总量预计达4.28万吨。
按照通知要求,全省各市区要认真落实“菜篮子”市长负责制和“省级支持引导、市级组织落实、企业短期代储、费用适当补贴”的要求,按照耐贮存蔬菜品种5天至7天消费量动态库存和城区常住人口日消费0.5公斤蔬菜标准,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建立不少于60天的冬春蔬菜储备。
目前,各市区前期准备工作已接近尾声,包括健全工作联系机制、制定储备方案、确定承储企业和储备品种并适时入储。同时,进一步完善应急投放预案,确保“双节”消费旺季蔬菜供应有保障、价格基本稳定。从近期市场监测情况看,全省蔬菜平均批发价每公斤5.48元,市场货源充足,供应稳定,运行总体平稳。
据了解,我省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已有7年,较好地保障了冬春季节和极端天气期间蔬菜市场平稳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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